Wednesday, February 25, 2015

三工與加三




農曆新年,澳門旅遊區以外的舊區與住宅區,近年有新景象︰小店門常關,絕大部分食肆都不營業,齊齊放假,年初一至年初三,街道冷清。

年前澳門通過了新法例,僱主若於農曆年、清明節、勞動節等「指定假日」,要求僱員上班的話,可獲「三工」,工人可得兩倍工資加一天補假,或三倍工資。

影響所及,很多僱主計完數,發現農曆新年街坊生意不特別多,又要額外補錢補假,索性關門,全店上下,安心過年,做春節應做的事,共聚天倫。普通家庭,平日習慣外出吃飯的,也要大舉儲糧,家中開飯,樂也融融,回歸基本步。絕少數開門營業的食肆,則奉旨「加三」,員工犧牲假期,獲額外薪金;食客饑腸轆轆,找到救贖,加三有理,皆大歡喜。

「新政」一下子大家都習慣了,很快找到新平衡。無錯,市面冷清了,「市道」也許是差了,生意做少了,又如何?

不知甚麼時候開始,我們被教育,街道車水馬龍才是繁華象徵,霓虹燈與不夜城才叫先進城市,食肆通宵達旦營業才叫好生活。僱主算死草,不放過任何做生意機會;想起香港的廿蚊張,飲食業界僱主代表,談侍產假,「生仔大晒呀」、「變性人寫過名又多幾日假」、「有三日就要七日,有七­日就要十日,有十日就要兩個月,有兩個月就要兩年,最好就僱主養一世!」做生意大晒,乜嘢說話都講得出口。

澳門朋友談到同香港人打工之苦︰錢不多,要求卻多,做死你。就係咁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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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本文刊於晴報專欄《風起幡動》,此為加長版。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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